小微企業減半征收城建稅如何計算
根據《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2015年34號)第一條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綜上所述,根據調節之后的應納稅所得額*25%-應納稅所得額*15%,即可計算出減半征收的稅額.
小微減免城建稅怎么做分錄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3]52號,以下簡稱《通知 》)相關規定,有:
1.小微企業在取得銷售收入時,應當按照稅法的規定計算應交增值稅,并確認為應交稅費,在達到《通知》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條件時,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2.發生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條件時做:借:庫存現金/銀行款存貸:主營業務收入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3.計提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稅、印花稅、水利基金借:營業稅金及附加貸:應交稅費(各類稅費的明細)
4.對免征的增值稅、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稅做:借:應交稅費-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借:應交稅費:城建稅/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貸: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

相關法律法規
《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的維護建設,擴大和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來源,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凡繳納消費稅、增值稅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第三條 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消費稅、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與消費稅、增值稅、同時繳納.
第四條 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如下:
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
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
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第五條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收、管理、納稅環節、獎罰等事項,比照消費稅、增值稅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 城市維護建設稅應當保證用于城市的公用事業和公共設施的維護建設,具體安排由地方人民政府確定.
第七條 按照本條例第四條第三項規定繳納的稅款,應當專用于鄉鎮的維護和建設.
第八條 開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后,任何地區和部門,都不得再向納稅人攤派資金或物資.遇到攤派情況,納稅人有權拒絕執行.
通過上文的解釋,小微企業減半征收城建稅如何計算已經不是問題了,我們也可以了解到就是小微企業減免稅款是可以按照規定來做一個分錄的,國家也是有相關的法律規定的.關于小微企業還有疑問的話就上會計學堂來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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