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代扣代繳增值稅抵扣時限

2019-11-14 15:35 來源:網友分享
1835
一般情況下,申報稅務抵扣是有一個比較確定的期限的,超過期限后就不可以進行認證抵扣了.那么中小企業代扣代繳增值稅抵扣時限是多少呢?對于這個問題,會計學堂老師在此解答,它是沒有具體的期限要求的.下文中為大家整理出了具體的文件規定內容.

中小企業代扣代繳增值稅抵扣時限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第十條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確認,并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向主管國稅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

根據上述規定,進項稅額有抵扣期限要求的為: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因此,代扣代繳的境外企業的增值稅依據稅收繳款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目前沒有期限要求.    為什么代扣代繳增值稅可以作為進項稅抵扣,原理是什么?

代扣代繳增值稅,基本屬于境外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稅服務從境內取得應稅銷售額而進行的代扣代繳增值稅,其原理是納稅人向境外單位或個人購買勞務、服務.

應稅服務的接受方憑稅收繳款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取得稅收繳款憑證的原件,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及其現行增值稅規定抵扣稅款.

財稅「2016」36號:增值稅扣稅憑證,是指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票、農產品銷售發票和完稅憑證.納稅人憑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中小企業代扣代繳增值稅抵扣時限

如何申報抵扣已按規定代扣代繳的境外服務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的通知》(2013年106號文附件2)第二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接受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應稅服務,按照規定應當扣繳增值稅的,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為從稅務機關或者代理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稅收繳款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納稅人憑稅收繳款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申報抵扣時,納稅人在企業電子報稅管理系統的"進項發票"--"代扣代繳稅收通用繳款書"中錄入相關信息.抵扣稅額將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隊列資料》(表二)第7欄次反映.

關于中小企業代扣代繳增值稅抵扣時限,它其實是沒有一個具體的期限要求的.文章中對相關的代扣代繳增值稅的問題進行了講解.希望本文的內容能為你提供一些參考.如果您還有其他的疑問,可以點擊右側的答疑窗口進行咨詢.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圈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