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計抵減什么時候為負

2019-11-11 20:4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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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計抵減政策,在財務工作中給財務人帶來了不小的難題,如何計算,如何判定可否享受該政策都成為了財務人工作中的攔路虎.為了便利大家工作,小編為大家帶來了關于加計抵減政策的一些問題解答,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加計抵減什么時候為負?

加計抵減什么時候為負

增值稅"加計抵減"是啥?

加計抵減,簡單來說,就是允許特定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的10%虛擬計算出一個抵減額,專用于抵減一般計稅方法下計算出來的應納稅額,從而達到降低納稅人稅負的目的.增值稅的基本原理是"征多少扣多少",因此,加計抵減的實質是一項稅收優惠,它是為有效降低適用6%稅率的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稅收負擔而出臺的一項臨時性優惠政策.

增值稅加計抵減額的計算公式是什么?

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10%

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上期末加計抵減額余額+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期調減加計抵減

加計抵減什么時候為負

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當期發生了進項稅額轉出,按規定調減加計抵減額后,形成可抵減額負數.

加計抵減什么時候為負

形成了負數怎么申報?

應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 "二、加計抵減情況"第4列"本期可抵減額"中,通過表中公式運算,可抵減額負數計入當期"期末余額"欄中.

加計抵減政策抵減額如何計算?

為了便于大家理解,這里小編以案例為大家講解.

【案例1】

A公司2019年4月確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當月發生銷售咨詢服務,其銷項稅額為45萬元(稅率6%),當月可抵扣進項稅額為30萬元.則根據加計抵減額計算公式和一般納稅人申報表填寫說明,則A公司4月加計抵減額和應納稅額計算如下: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以下稱《附列資料(四)》)"二、加計抵減情況"

"本期發生額"=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10%=30×10%=3(萬元);

2.《附列資料(四)》"二、加計抵減情況"

"本期可抵減額"="期初余額"+"本期發生額"-"本期調減額"=0+3-0=3(萬元);

3.由于主表第11欄"銷項稅額"-第18欄"實際抵扣稅額"=45-30=15(萬元)>《附列資料(四)》"二、加計抵減情況""本期可抵減額",所以《附列資料(四)》"二、加計抵減情況"

"本期實際抵減額"="本期可抵減額"=3萬元;

4.主表第19欄"應納稅額"=第11欄"銷項稅額"-第18欄"實際抵扣稅額"-《附列資料(四)》"二、加計抵減情況"

"本期實際抵減額"=45-30-3=12(萬元).

溫馨提示:以上各欄次均為"一般項目"列"本月數".

2019年3月31日前設立的公司,如3月31日前一直是無銷售收入狀態,則該納稅人能否可享受加計抵減政策?

2019年3月31日前設立,但尚未取得銷售收入的納稅人,可將其此后首次取得的銷售收入起連續三個月的銷售情況作為判斷依據,給大家舉個例子.

【案例2】

B企業于2019年1月設立,并在2019年5月時取得第一筆收入.B企業5月取得貨物銷售額為30萬元,6月銷售額為零,7月提供四項服務銷售額為85萬元.

則該納稅人應按5月-7月的銷售額情況進行判斷,如該納稅人四項服務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則可按照相關規定享受加計抵減政策.

B企業情況計算如下:

四項服務銷售額÷全銷售額=85÷(85+0+30)=74%;

由于74%>50%,所以B公司可以按照相關規定享受加計抵減政策.

會計學堂小編通過講解增值稅"加計抵減"是啥、增值稅加計抵減額的計算公式是什么說明了加計抵減什么時候為負,同時以案例的形式為大家講解了加計抵減政策抵減額如何計算,關于加計抵減問題還有疑問的話隨時和小編交流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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