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印花稅的有哪些合同
一、免征印花稅的有哪些合同
小微企業貸款合同、土地租賃合同、農產品購銷合同、運輸代理合同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9條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運輸代理合同屬于代理業務,凡是明確代理事項、權限和責任的委托代理合同不屬于應稅憑證.

二、根據法律規定,以下憑證免征印花稅
(一)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三)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四)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五)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相關法律可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四條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已繳納印化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三)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憑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三條根據條例第四條第(三)款規定,對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二)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免征印花稅的有哪些合同為大家介紹到這里了,根據法律規定,一些憑證免征印花稅也進行列舉,如果讀完上文你還是如果還有其他的會計問題,可以直接咨詢我們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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