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發票發票聯丟失怎么報銷

2019-10-29 10:41 來源:網友分享
15438
把增值稅發票發票聯丟失怎么辦,不用擔心,會計學堂的小編為大家整理幾種處理辦法,大家可以看看.另外拓展了普通發票聯丟失怎么做紅沖?以便大家更好的學習發票相關的知識.接下來就跟隨會計學堂小編一起讀下文吧!

增值稅發票發票聯丟失怎么報銷

專用發票發票聯和抵扣聯丟失,建議不要作廢.因為作廢必須:按照《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二十條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為本規定所稱作廢條件: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增值稅發票發票聯丟失怎么報銷

普通發票聯丟失怎么做紅沖?

答:對于普通發票聯丟失做紅沖的情況,可以這樣處理:

1、納稅人丟失已開具的普通發票的發票聯,應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規定,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丟失發票,應于發票丟失當日或次日(節假日順延)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并向主管稅務機關指定的報刊等媒介刊登公告聲明作廢.納稅人丟失發票辦理丟失聲明的,必須在具有全國報刊號的報紙上刊登.

2、開具發票一方丟失已填開的發票聯,應重新開具發票交對方入賬.重新開具發票時,應在備注欄填寫丟失發票的客戶名稱、發票種類代碼和號碼、金額,開票單位.開具發票方記賬時附上丟失發票的其他聯次作為合法入賬憑證.

未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對發生被盜、丟失專用發票的納稅人,必須要求統一在《中國稅務報》上刊登"遺失聲明".納稅人丟失專用發票后,必須按規定程序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公安機關報失.

各地稅務機關對丟失專用發票的納稅人按規定進行處罰的同時,代收取"掛失登報費",并將丟失專用發票的納稅人名稱、發票份數、字軌號碼、蓋章與否等情況,統一傳(寄)中國稅務報社刊登"遺失聲明"

看完了增值稅發票發票聯丟失怎么報銷,和對于普通發票聯丟失做紅沖的處理方法,相信您也有所收獲了.想要學習會計知識,或是考取會計方面的證,現在就趕緊訂購會計學堂的課程.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圈子
熱門帖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