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失增值稅普通發票存根聯罰款嗎

2019-10-23 15:5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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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失增值稅普通發票存根聯罰款嗎?丟失發票有時候也是難避免的,那么會被罰款嗎?很多朋友也不知道吧?小編認為是會被罰款的.如果想詳細了解關于丟失增值稅普通發票存根聯罰款嗎這一問題的話可以閱讀下文哦,

丟失增值稅普通發票存根聯罰款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三十六條 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包括:

(一)未按照規定印制發票或者生產發票防偽專用品的;

(二)未按照規定領購發票的;

(三)未按照規定開具發票的;

(四)未按照規定取得發票的;

(五)未按照規定保管發票的;

(六)未按照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的.

對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所列兩種或者兩種以上行為的,可以分別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五十條 下列行為屬于未按規定保管發票的行為:

(一)丟失發票;

(二)損(撕)毀發票;

(三)丟失或擅自銷毀發票存根聯以及發票登記簿;

(四)未按規定繳銷發票;

(五)印制發票的企業和生產發票防偽專用品的企業丟失發票或發票監制章及發票防偽專用品等.

(六)未按規定建立發票保管制度;

(七)其他未按規定保管發票的行為.

丟失增值稅普通發票存根聯罰款嗎

丟失增值稅發票掛失罰款能否稅前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四)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八)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辦理丟失增值稅發票掛失手續而產生的罰款,屬于行政機關(稅務部門)對企業違反發票管理辦法的處罰性款項,會計處理上計入"營業外支出",計算企業所得稅時不得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后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后銷毀.否則情節嚴重的將被處以最高3萬元罰款.如果不慎將發票丟失,應于發現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并登報聲明作廢,以爭取從輕處罰.

上文也講了屬于未按規定保管發票的行為第一條就是丟失發票;所以丟失發票是會被罰款的.其實朋友們最好妥善保管好發票存根聯以免不必要的麻煩.小編今天就說到這里.你們還有什么不懂得可以在線咨詢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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