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貨方銷售折讓紅票如何開
公司給予經銷商的銷售折讓,可以開具紅字發票,企業將商品銷售給買方后,如買方發現商品在質量、規格等方面不符合要求,可能要求賣方在價格上給予一定的減讓. 銷售折讓如發生在確認銷售收入之前,則應在確認銷售收入時直接按扣除銷售折讓后的金額確認;
已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且不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應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如按規定允許扣減增值稅稅額的,還應沖減已確認的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銷售方已入賬時,開具一張相同金額的紅字(負數)發票,將記賬聯撕下入賬,作為沖減當期銷售收入和銷項稅額的依據,將退回的藍字發票聯和抵扣稅粘于紅字(負數)發票的發票聯后,并注明藍字發票記賬聯的原有憑證號,便于備查.
另一種情況,產品(商品)銷售單價發生了變化,例如銷售方與買方商量一致同意將上月發出產品價格調高或調低(當上月已按原價開票,并已作賬務處理和報稅),購買方應將上月開的發票聯和抵扣聯退回.

銷售折讓怎么開紅字票呢?
1、發生銷售折讓,購買方必須取得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以下簡稱"證明單")送交銷貨方,作為銷貨方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合法依據.該證明單一式三份,稅務機關留存一份;購貨單位一份;銷貨單位一份.銷貨方在未收到證明單以前,不得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收到證明單后,根據退回貨物的數量、價款或折讓金額向購買方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存根聯、記賬聯作為銷貨方扣減當期銷項稅額的憑證.
2、假定經稅務機關批準的證明單注明銷售折讓的價款為10000元,增值稅額1700元,開出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據以沖減當期的銷售收入和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收入 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0
貸:銀行存款 11700
紅字發票和單獨辦理稅票折讓的流程是怎樣的呢?
答: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資料:
(一)銷售方申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需提供以下資料(發票未經認證):
1. 銷售方出具的情況說明并加蓋企業公章(應寫明票面有誤的具體情況,如金額開錯,正確應為"")
2. 《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加蓋財務專用章)原件(導出菜單下導入到U盤一并帶來)
3. 《增值稅專用發票》復印件(加蓋銷售方企業公章)并注明"此復印件與原件相符"
4. 如屬于購貨方拒收情況,由購貨方出具《拒收證明》原件(加蓋企業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二)購貨方申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需提供以下資料(發票認證未通過或發票已認證):
1. 無法認證
⑴購方出具情況說明,并加蓋公章
⑵《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加蓋財務專用章)
⑶出具稅務機關打印的《無法認證結果清單》原件
⑷《增值稅專用發票》復印件(加蓋銷售方企業公章)并注明"此復印件與原件相符"
2. 銷售折扣,折讓及退貨
⑴《銷售折扣、折讓、退貨協議》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并注明"此復印件與原件相符"
⑵《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加蓋財務專用章)
⑶《增值稅專用發票》復印件《認證結果清單》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并注明"此復印件與原件相符".
好了,本文內容就講到這,銷貨方如果單獨開具一份正票和一份紅票,正票按正常入賬,紅票不得沖減銷售收入與銷項稅,所以不能開具這樣的紅票.現在你只能去國稅局請示該怎么處理.正確的做法是在同一份發票上一行開具正字銷貨明細,下一行開具負數折扣金額,這樣可以沖減收入與銷項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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