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機關未采集您所輸入的發票信息怎么處理
稅務機關未采集開票信息是發票是銷售方開出的,購貨方尚未認證和抄報,該發票信息還沒有報送稅務局,所以才會顯示該信息.
出現"稅務機關未采集開票信息"的情況有:
1、一般在發票查詢時,由于發票還沒有月末認證和抄報稅的,就會顯示"該號碼發票是發售給您所輸入的銷貨方(收款方)使用,但稅務機關未采集開票信息."
2、納稅人購買了發票,但未進行發票驗舊工作時,在網上辦稅大廳的"發票查驗"欄目查詢該發票的開票信息,系統將會有以下提示:"該號碼發票是發售給您所輸入的銷貨方(收款方)使用,但稅務機關未采集開票信息.

案例分析
問:我司是廣州市一家制造業,收到一張加油站今年6月份開的發票,發票為通用機打發票,我司在廣東省國稅的發票查驗平臺查驗,結果顯示該發票是某石油公司領用,但是在發票金額那一行顯示未采集.請問"未采集"是什么意思?該發票的真偽如何辨別?我司是否能憑該張發票入賬?類似的我們也查過高速公路的過路費發票也是同樣的顯示,這類發票我司是否能入賬?
答:目前,國稅部門的網上辦稅大廳的"涉稅查詢"欄目,有"發票查驗"和"發票流向"兩個子欄目,可以通過"發票流向"欄目查詢發票開具方是否與票面發票專用章一致;通過"發票查驗"模塊,查詢稅務機關已驗舊發票的開票金額、開票日期等發票開具信息.
你在問題中提到的情況,是由于加油站開具的發票還沒進行驗舊,稅務機關還沒對發票的開票信息進行采集,因此,查詢結果就出現"稅務機關未采集開票信息"的提示,遇到這種情況建議先通過"發票流向"欄目先查詢發票開具方是否與票面發票專用章一致,對發票進行初步的鑒定.如有必要需要到稅務機關進行鑒定.
稅務機關未采集開票信息是發票是銷售方開出的,購貨方尚未認證和抄報,該發票信息還沒有報送稅務局,所以才會顯示該信息.出現"稅務機關未采集開票信息"的情況有:
1、一般在發票查詢時,由于發票還沒有月末認證和抄報稅的,就會顯示"該號碼發票是發售給您所輸入的銷貨方(收款方)使用,但稅務機關未采集開票信息."
2、納稅人購買了發票,但未進行發票驗舊工作時,在網上辦稅大廳的"發票查驗"欄目查詢該發票的開票信息,系統將會有以下提示:"該號碼發票是發售給您所輸入的銷貨方(收款方)使用,但稅務機關未采集開票信息.出現該情況后,如需確定發票的真偽,就攜帶以下資料到區(縣)級稅務機關票證中心作進一步的鑒定.(1)申請單位(含國稅系統內各單位)的介紹信或證明,以及經辦人的有效證件(居民身份證、工作證等);(2)以個人名義申請的,提供個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申請鑒定的發票(發票聯或抵扣聯)原件.
稅務機關未采集您所輸入的發票信息怎么處理小編在上文中已經講述了原因以及處理辦法,同時以案例的形式給大家分析了這個問題,如果關于稅務機關發票問題還有疑問的可以關注我們網站聯系我們的在線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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