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計提和繳納可以在同一個月嗎
答:可以從這個分錄看出:計提時借:管理費用--印花稅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繳納時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貸:銀行存款
印花稅根據不同征稅項目,分別實行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征收方式.
從價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
從量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實行從量計稅的其他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稅數量為計稅依據.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準計算應納稅額.
印花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準.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答: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上載明的"購銷金額".對這一問題分兩種情況處理:按合同金額計征印花稅的情形:如果購銷合同中只有不含稅金額,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本文講解的主要是印花稅的相關知識,上述關于印花稅計提和繳納可以在同一個月嗎?大家都會了嗎,如若還有疑問可以點擊會計學堂的答疑老師,我們會送上最完善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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