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票金額小于付款金額 是否涉嫌偷稅
需要籌齊實際支付的發票數額才能入賬.銷售折讓如發生在確認銷售收入之前,則應在確認銷售收入時直接按扣除銷售折讓后的金額確認; 已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且不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應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如按規定允許扣減增值稅稅額的,還應沖減已確認的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退貨與銷售折讓是企業經常性的經營行為,若不正確處理這些業務,將會在會計核算上帶來很多不便.

舉例說明:
供貨方提供了一張總金額為3000元的增值稅發票,但實際操作中,公司僅支付了3005元,賬務會計分錄為:
(1)如果多支付的5元可以收回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3005
借:應收賬款 5
貸:銀行存款等 3000
(2)如果5元不能收回了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3005
借:管理費用--壞賬損失 5
貸:銀行存款等 3000
上述文章會計學堂的老師針對開票金額小于付款金額是否涉嫌偷稅的問題進行了具體的解答,并舉例進行了講解分析.看完文章,你是否明白了呢?詳情請咨詢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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