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提所得稅費用分錄提取盈余公積哪個先?
在公司盈利的情況下,公司先計提所得稅費用后再計提法定盈余公積,即在凈利潤的基礎上彌補完以前年度虧損后,再計提的法定盈余公積.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條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以前年度有虧損,且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如果公司的法定公積金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應先計提法定公積金.

提取盈余公積的會計分錄處理
企業按規定提取盈余公積時,應通過"利潤分配"和"盈余公積"等科目處理.
【例】E股份有限公司本年實現凈利潤為5000000元,年初未分配利潤為0.經股東大會批準,E股份有限公司按當年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E股份有限公司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500000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500000
本年提取盈余公積金額=5000000×10%=500000(元)
計提所得稅費用分錄提取盈余公積哪個先?上文介紹了這是先計提所得稅,在計提盈余公積的,因為要彌補虧損,才能提取盈余公積,更多相關財務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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