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減值損失的應收利息如何處理

2019-07-25 12:56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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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將貸款放給客戶,貸款放出的時候不需要預計貸款不能收回應該怎么辦。其實銀行放出去的貸款很多都不能收回,銀行為了將損失,不至于一下子發生了太多,就會計提貸款減值損失準備。那么貸款減值損失的應收利息如何處理呢?

貸款減值損失的應收利息如何處理

答: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在結息當期由于資產尚未處理,需按照本金及利率同時確認利息及收入,但并未、也無法收到利息,故不能計入存款或應收利息,暫掛貸款損失準備;在真正處理不良貸款時,要沖減對應的貸款損失準備,這部分利息收入差額就少沖減對應已暫掛部分,此時暫掛部分計入損益表科目營業外收入,其實是個時間差的問題。

貸款減值損失的應收利息如何處理

什么是貸款減值損失準備

本科目核算銀行按照規定提取的貸款損失減值準備。銀行不承擔風險的受托貸款等不計提貸款損失準備。本科目應按照單項貸款損失準備和組合貸款損失準備等分別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銀行計算的當期應計提的貸款損失準備,為期末該貸款的賬面價值與其預計未來可收回金額的現值之間的差額。在計算貸款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對于存在減值客觀證據的各項重要貸款,銀行應逐項計算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按各項重要貸款的原始實際利率折現,如某項貸款的利率是變動利率則按依合同確定的當前實際利率折現;下同)。

(二)對于存在減值客觀證據的各項非重要貸款,銀行可逐項也可對其組合計算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

(三)對于不存在減值客觀證據的各項貸款,無論其是否屬于重要貸款,均應按類似信用風險特征進行組合,以判斷其是否發生減值。如對該組合存在減值的客觀證據,應對其組合計算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以單項或組合計提貸款損失準備的貸款,不應再包括在此類貸款組合中進行減值測試。He 。

本文詳細介紹了貸款減值損失的應收利息如何處理,也介紹了什么是貸款減值損失準備。作為一名銀行的財務人員,一定要搞清楚,貸款的應收利息應該沖減貸款減值損失準備。如果你閱讀了本文內容之后,依然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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