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的固定資產屬不屬于資產
固定資產清理是指固定資產的報廢和出售,以及因各種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而遭到損壞和損失的固定資產所進行的清理工作。
固定資產清理屬于資產類科目,它是一個過渡科目,在全部的清理工作未完成之前,記錄因為清理而發生的各項收入和損失,收入放貸方,損失放借方。最后用貸方合計減借方合計,正為盈利,負為損失。
固定資產的清理是指固定資產的報廢和出售,以及因各種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而遭到損壞和損失的固定資產所進行的清理工作。
“固定資產清理”是資產類賬戶,用來核算企業因出售、報廢和毀損等原因轉入清理的固定資產凈值以及在清理過程中所發生的清理費用和清理收入。借方登記固定資產轉入清理的凈值和清理過程中發生的費用;貸方登記收回出售固定資產的價款、殘料價值和變價收入。其貸方余額表示清理后的凈收益;借方余額表示清理后的凈損失。清理完畢后凈收益轉入“營業外收入”賬戶;凈損失轉入“營業外支出”賬戶。
“固定資產清理”賬戶應按被清理的固定資產設置明細賬。

報廢固定資產,是否應該先提折舊再做清理?
《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應用指南*9條第(一)款規定,固定資產應當按月計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不計提折舊。
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后,不論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提足折舊,是指已經提足該項固定資產的應計折舊額。應計折舊額,是指應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原價扣除其預計凈殘值后的金額。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還應當扣除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
根據上述規定,當月報廢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以后期間應提未提足的部分,不再補提,更多的會計知識歡迎大家一起關注會計學堂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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