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轉讓房地產繳土地增值稅嗎?
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的規定,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為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單位,是指各類企業單位、事業單位、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因此,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是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

無償轉讓房地產也應繳納土地增值稅嗎?
某房地產公司將開發的商品房無償贈與某企業,并依法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開發公司按規定自行申報繳納了營業稅及附加、企業所得稅及印花稅等,但未按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公司負責人認為,這套商品房是以贈與方式無償送給對方的,因此不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對此,稅務部門指出,并非所有的無償捐贈房地產都不繳納土地增值稅。 根據相關規定,“贈與”指如下情況: (一)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直系親屬或承擔直接贍養義務人的; (二)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教育、民政和其他社會福利、公益事業的。 除上述兩種情況之外的捐贈行為都應計入收入繳納土地增值稅,即僅在上述兩種情況下捐贈房地產不繳納土地增值稅。
行政機關轉讓房地產繳土地增值稅嗎?上文介紹了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義務,其中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是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因此行政機關轉讓房地產也是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的,更多相關財務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