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收取違約金應如何開具發票?
企業在日常的經營活動中,可能會涉及合同違約金的收付問題,收取違約金,應如何開具發票呢?不同的情況,處理方法會不同,下面分析購銷、提供服務過程中收取違約金如何開具發票。
一、供貨方(收款方)收取違約金
1、合同實施前違約優時財稅
如果是供貨方(收款方)收取違約金,并且對方在合同實施前違約,雙方最終并沒有執行合同,則此違約金不屬于生產經營收入的業務往來結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不需要開具發票。可以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開具收據,有稅務機關監制收據的地區,可以開具稅務機關監制的收據。
2、合同實施過程中違約
如果是供貨方(收款方)收取違約金,并且對方在合同實施過程中違約,而合同內容屬于應交增值稅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則此違約金構成價外費用,違約金收取方需要與貨款一起開具增值稅發票給客戶,并計算繳納增值稅。
例如,A、B公司簽訂合同,由A公司向B公司供應產品,如果A公司已經發出部分貨物,B公司違約,則A公司收取的違約金,需要開具增值稅發票給B。
如果合同內容屬于應交營業稅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規定,上述違約金屬于價外收費。《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規定,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時,因受讓方違約而從受讓方取得的賠償金收入,應并入營業額中征收營業稅。則違約金應該開具營業稅發票給對方。
二、收貨方(付款方)收取違約金
如果是收貨方(付款方)收取違約金,則無論對方在何時違約,收取違約金一方只需開具收據給對方。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也就是說,開具發票的前提是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而取得了生產經營收入,而收貨方(付款方)得到的違約金并不是生產經營收入,所以不需要開具發票。

企業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要開具發票嗎?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定,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消項稅額。
銷售額以人民幣計算。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消售額的,應當折合成人民幣計算。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全、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口但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內:
(一)受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二)同時符臺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輸費用:
1、承運部門的運輸費用發票開具給購買方的;
2、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買方的。
(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
1、由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2、收取時開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
3、所收款項全額上繳財政。
(四)銷售貨物的同時代辦保險等而向購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向購買方收取的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
根據上述規定,貴公司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屬于增值稅價外費用的范圍,應當作為消售額的一部分繳納增值稅并開具發票。
企業收取違約金應如何開具發票?上文介紹了供貨方是需要開具違約金發票的,收貨方則不需要開具違約金發票,對于延期付款的利息需不需要開具發票這個問題也簡單介紹了,還有疑問的,可以點擊窗口咨詢在線老師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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