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售房維修基金和個人的住房公積金如何進行處理?
財政部《關于印發的通知》(財會[2001]5號)明確:企業按規定應交納的住房公積金,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其他應交款”科目。應由個人交納的住房公積金,借記“應付工資”科目,貸記“其他應交款”科目。實際上交時,借記“其他應交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住房公積金由住房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明確: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應當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維修基金應當在銀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基金由售房單位代為收取,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材料有哪些?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涉及夫妻關系的還需提供配偶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或者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市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銀行卡;
3、《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一式兩份)。
企業的售房維修基金和個人的住房公積金如何進行處理?上文小編介紹了維修基金是有企業代收,但是是個人所有的,提取公積金需要哪些材料呢?上文也有基本的答案,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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