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憑證丟失怎么處理
根據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五十五條第(五)項規定: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當取得原開出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并注明原來憑證的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準后,才能代作原始憑證.如果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火車、輪船、飛機票等憑證,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準后,代作原始憑證.
因此,原始憑證原件丟失除(車票、輪船、飛機票外)到發票開具單位復印發票存根聯或記賬聯加蓋原開出單位公章并證明,由貴公司的財務部門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準后,才能代作原始憑證.如果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火車、輪船、飛機票等憑證,由您寫出詳細情況,由貴公司財務部門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準后,代作原始憑證.

原始憑證丟了一部分會有什么后果
1、企業會計憑證所附原始憑證是進行企業賬務處理的依據,必須真實合法,完整無缺;
2、如原始憑證丟失(如作為證明業務事項的唯一依據-發票),且未能依法按照要求補齊相關證明手續的,將不得在當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中作稅前扣除,應予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3、因而,需要把握所丟失的原始憑證的屬性以及是否具備可補救條件的事項.
原始憑證丟失怎么處理?如果你的原始憑證丟失了,不知道如何處理的話,建議你最好是先問問專業的老師.更多原始憑證相關的會計知識,建議你可以直接在線咨詢會計學堂的老師.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