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舊換新業務會計分錄
答:1、一般商品以舊換新
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的,應按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不得沖減舊貨物的收購價格.銷售貨物與有償收購舊貨是兩項不同的業務活動,銷售額與收購額不能相互抵減.
【例】某百貨大樓銷售A牌電視機零售價3510元/臺(含增值稅),若顧客交還同品牌舊電視機作價1000元,交差價2510元就可換回全新電視機.當月采用此種方式銷售A牌電視機100臺,增值稅稅率17%,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251000
庫存商品-舊電視機 10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A牌電視機 3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1000
收回的舊電視機不能計算進項稅額.因為該商店不是專門從事廢舊物資的收購單位.也不應以實際收到價款251000元作為零售價格入賬,因為那樣就會少記銷售收入,偷逃增值稅款.
2、金銀首飾以舊換新
鑒于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業務的特殊情況,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銀首飾等貨物征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對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業務,按銷售方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計繳增值稅.

【例】某金銀首飾零售商店為小規模納稅人,2004年10月取得含稅銷售收入60000元,以舊換新業務收入30000元(含稅),其中收回舊首飾折價21000元,實收9000元.
應繳增值稅計算公式如下:
應繳增值稅=(含稅銷售收入+以舊換新實際收取的含稅銷售收入)÷(1+征收率)×征收率
該例的應繳增值稅=(60000+9000)÷(1+3%)×3%=2010(元)
主營業務收入計算如下:
(60000+9000)÷(1+3%)+21000=87 990(元),會計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69000
庫存商品--舊金銀首飾 21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金銀首飾 8799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010
知道了企業以舊換新的會計處理后,那銷售方在回收舊商品后,對舊商品作怎么樣的處置呢?
一般分為三種情況:一是將舊商品銷售給廢舊物資回收單位,二是將舊商品作為資源回收利用,三是為避免舊商品廢棄后對環境產生污染(如舊電池等),企業將舊商品回收后進行綜合處理.無論哪種情況,取得舊商品后企業一般先將其作為存貨管理,根據不同情況按其抵價金額計入"原材料"或"庫存商品"中,由于一般無法取得舊商品相應的增值稅發票,也就不能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關于上述內容"以舊換新業務會計分錄怎么寫?"不知道大家是否都完全明白該怎么作會計分錄了呢?如果還有其他的問題自己想要咨詢我們的,可以直接在線向我們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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