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制企業如何扣繳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的規定,實行年薪制的單位,個人取得年終兌現的年薪比照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即個人平時取得的生活費或部分工資,應按月依照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于年終兌現補差部分,首先按照兌現的補差部分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如果在發放年薪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發生的年薪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然后將年終兌現的年薪部分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計算個人所得稅: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兌現的年薪×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兌現的年薪-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018年個人稅收新政策?
個稅問題在歷屆“兩會”上都備受關注,自2011年個稅起征點調整之后,七年來不斷有提案呼呼提高個稅起征點。2018年個人稅收新政策對于年薪制企業個人所得稅的繳納還是有一定影響的。
一是工資、薪金所得按5000元/月的基本減除費用(通常稱“起征點”)進行扣除,而此前“起征點”則是3500元/月;
二是適用新稅率表,擴大了3%、10%、20%三檔低稅率級距,通俗地說,就是這三檔低稅率“擴圍”。
三是合并簡化部分稅目。
四是完善“基本扣除+專項扣除”的稅前扣除制度。目前個稅稅前扣除已經包括基本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在一定的限額以內的職業年金、企業年金、商業健康保險等等,未來還會納入商業養老保險。本次改革較大的進步是增加專項扣除,納入贍養老人支出、大病醫療支出和子女教育費用,減輕“二孩”家庭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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