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印花稅怎么繳納?

2018-11-06 17:35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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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印花稅怎么繳納?流動性周轉資金就是規定了最高限額,借款人在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那么這個印花稅該怎么處理呢?很多人不知道這個該怎么做,下面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介紹這個內容!

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印花稅怎么繳納?

國稅地[1988]30號文件規定:對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的貼花問題.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為此,在簽訂流資金周轉借款合同時,應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計稅貼花、以后,只要在限額出隨借隨還,不再簽新合同的,就不另貼印花.

提示:對于這種流動資金周轉性質的借款合同,應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計稅貼花.

問:我銀行2012年1月與某廣場簽訂一年期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合同規定在一個年度內的最高借款限額為每次 100萬元,隨借隨還.當年實際發生借款業務5次,每次借款額均在限額100萬元之內,隨借隨還時未另行簽訂合同.請問,我銀行簽訂上述流動資金周轉性借 款合同,印花稅應該如何繳納?

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印花稅怎么繳納?

答: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 濟交往中書立、領受、使用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征收的一種稅.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應按照借款合同稅目計稅貼 花.《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1988〕國稅地字第30號)第二條規定,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 (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對這類合同只就其規定的最高額為計稅依據,在簽訂時貼花一次,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簽 訂新合同的,不再另貼印花.

因此,你銀行簽訂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最高限額計稅貼花.借款合同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你銀行簽訂該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為100萬元,應繳納的印花稅=1000000×0.05‰=50(元).

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印花稅怎么繳納?上文小編介紹了這個是按照最高限額計稅的,印花稅是萬分之五計算,大家理解了嗎?還有疑問的可以點擊窗口咨詢在線老師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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