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收入計入什么科目?

2018-10-23 10:4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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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收入計入什么科目?按照新的會計準則補貼收入一般可以計入“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科目核算,具體的相關內容小編已經整理在下文了,感興趣的小伙伴可以閱讀參考一下,希望你們閱讀完后能所收獲。

補貼收入計入什么科目?

如果是執行老會計制度,就直接做補貼收入;如果是執行新準則,計入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收入.

"補貼收入"屬損益類科目,期末其余額應全部轉入本年利潤.《補充規定》要求增設"應收補貼款"、"補貼收入"科目的企業,應同時分別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的相應位置增設與科目名稱相同的項目,以反映"應收補貼款"的余額和"補貼收入"的確認額.

補貼收入是指企業按規定實際收到包括退還增值稅的補貼收入,以及按銷量或工作量等和國家規定的補助定額計算并按期給予的定額補貼.中國企業的補貼收入,主要是按規定應收取的政策性虧損補貼和其他補貼,一般將其作為企業的非正常利潤處理.

地方財政局給的財政補助, 是直接計入營業外收入嗎?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

第七條 收入總額中的下列收入為不征稅收入:

(一)財政撥款;

(二)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

補貼收入計入什么科目?

第二十六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第(一)項所稱財政撥款,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對納入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撥付的財政資金,但國務院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第(二)項所稱行政事業性收費,是指依照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按照國務院規定程序批準,在實施社會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特定公共服務過程中,向特定對象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費用。

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第(二)項所稱政府性基金,是指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財政資金。

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第(三)項所稱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

也就是說只有是國務院批準的,有專項用途的才予以免稅,其他補貼照章征稅。

一般會計處理如下:

1、國家投資,應當作為權益,計入并增加企業實收資本或股本,稅務處理同會計處理一致,也不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

2、資金使用后要求返還的本金,會計處理應當作為負債,計入借款或其它應付款處理,稅務處理同會計處理一致,也不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

3、企業取得的除上述兩種情況之外的其他財政資金,會計處理作為損益,原來規定計入補貼收入,新準則要求計入“遞延收益”或當期“營業外收入”具體處理可以參照《企業會計準則——政府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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