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著作權發票入什么科目?
你單位購買的著作權轉讓費,憑對方給你開具的普通發票計入長期待攤費用,按照合同約定的年限攤銷,也可以一次計入當期費用。
問:轉讓軟件著作權是否要交稅,需開具什么類型發票?
答:轉讓軟件著作權免征增值稅,應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根據財稅2013[106]號文,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試點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
技術轉讓,是指轉讓者將其擁有的專利和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有償轉讓他人的行為;技術開發,是指開發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進行研究開發的行為;技術咨詢,是指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等。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注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二)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
(三)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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