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企業的稅收優惠

2018-09-17 14:5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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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殘疾人企業的稅收優惠很多新手會計可能對此還不是很了解,今天小編就把相關內容整理在下文供大家參考了,感興趣的朋友可以閱讀看看,相信你們閱讀完后肯定能理解并能處理這方面的問題。

殘疾人企業的稅收優惠

用人單位招用殘疾人職工,應當依法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或者服務協議,并依法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可以享受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

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條件:

(一)納稅人(除盲人按摩機構外)月安置的殘疾人占在職職工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殘疾人人數不少于10人(含10人);

盲人按摩機構月安置的殘疾人占在職職工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殘疾人人數不少于5人(含5人)。

(二)依法與安置的每位殘疾人簽訂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

(三)為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足額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

(四)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納稅人所在區縣適用的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具體要求你可查看財稅〔2016〕52號,里面企業所在達到的要求對照自己的企業享受相關的稅收優惠。

殘疾人企業的稅收優惠

我企業安置了一批殘疾員工,請問在增值稅上有什么優惠政策嗎?

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的辦法。

(一)實際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每年可退還的增值稅或減征的營業稅的具體限額,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根據單位所在區縣(含縣級市)適用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最低工資標準的6倍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每人每年3.5萬元。

(二)主管稅務機關對符合減免稅條件的納稅人應當按月退還增值稅,本月已交增值稅不足退還的,可在本年度(指納稅年度)內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稅扣除已退增值稅的余額中退還,仍不足退還的可結轉本年度內以后月份退還。本年度應納稅額小于核定的年度退稅限額的,以本年度應納稅額為限;本年度應納稅額大于核定的年度退稅限額的,以核定的年度退稅限額為限。納稅人本年度應納稅額不足退還的,不得結轉以后年度退還。納稅人本月應退增值稅額按以下公式計算:

本月應退增值稅額=納稅人本月實際安置殘疾人員人數×縣級以上稅務機關確定的每位殘疾人員每年可退還增值稅的具體限額÷12

以上是會計學堂小編整理的關于殘疾人企業的稅收優惠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如果你還有其他更多會計方面的疑問,歡迎點擊小窗口跟我們會計學堂老師互動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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