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發放工資如何做賬?
借:生產成本
貸:應付工資
借:應付工資
貸:銀行存款
這是正常的,如果再多發一次的話
借:應付工資
貸:銀行存款
下月補提計可
計提工資和發放工資應該如何做賬?
提前計提工資是相對發放工資來講的,不是絕對的提前計提,因為會計一般是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哪個月的工資應該計到哪個月的費用中去,然而實際工作中,工資發放是必須等到該月過完了才能計算出每個員工工資,才能發放的。這樣,就造成工資計算和發放的滯后性。所以,在該月月末(與其他計提、結轉分錄一起,一般是當月最后一天),需要根據歷史情況或者用別的手段暫估該月發生的工資費用,做計提分錄入賬。

那么計提工資時的會計分錄怎么做呢?
1.計提工資
借:XX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計提社保(企業部分)
借:XX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工資是計提了,次月發放工資時的會計分錄又該怎么做呢?
1.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2.上交杜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個人部分)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3.上交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注意事項:
社會保險沒辦理之前不能計提,“五險一金”計提比例各地不一樣。企業按勞動保障部門規定比例繳納部分,可列入“管理費用”。
提前發放工資如何做賬你應該全部了解了,財務知識有很多挖掘的空間,會計學習也是無止境的,想要獲取跟更多會計財務知識就來會計學堂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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