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交的水利建設專項收入會計分錄

2018-08-21 15:06 來源:網友分享
6375
水利建設基金一般是按照銷售收入的0.1%來計提和交納的,下文主要介紹了關于地稅交的水利建設專項收入會計分錄的相關內容,感興趣的朋友可以閱讀參考一下,希望你們看完后能有所收獲。

地稅交的水利建設專項收入會計分錄

水利建設基金應按照銷售收入的0.1%來計提和交納:

計提時: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水利建設基金

貸:應交稅費-水利建設基金

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水利建設基金

貸:銀行存款

水利建設基金征收范圍:

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全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的水利建設基金。

地稅交的水利建設專項收入會計分錄

水利建設基金征收標準:

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水利建設基金,由地方稅務機關根據增值稅和營業稅的納稅期限按月或按季征收。繳款義務人應當按生產、經營收入的0.6‰征收,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其機構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水利建設基金。其中,省電力公司及其所屬統一核算單位在其總公司所在地繳納;繳款義務人在省內取得的建筑安裝勞務收入,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收入,銷售、出租不動產收入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分別向建筑安裝勞務發生地、土地所在地、不動產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水利建設基金。自應當申報繳納之日起超過6個月沒有申報繳納的,由其機構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補征。

水利建設基金免繳范圍:

1、未達到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個體工商戶;

2、國家規定免征增值稅、營業稅的生產經營收入;

3、駐湘軍工企業(不含已核發了工商營業執照的軍轉民企業)銷售軍工產品收入;

4、國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經營服務性配套設施建設)、孤兒院、敬老院建設用地;

5、國家規定的其他免征情形。

關于地稅交的水利建設專項收入會計分錄的詳細內容,小編已經一一為大家介紹的很清楚了,如果你們還有其他的會計問題,不妨在線向我們會計學堂的老師咨詢,我們第一時間為你們解答!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圈子
熱門帖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