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提稅金會計分錄怎么寫?
1.月底結出應交未交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
2.下月繳納的時候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金是指企業應交未交的各項稅金,如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個人所得稅等。
企業繳納的印花稅、耕地占用稅以及其他不需要預計應交數的稅金不在此項目中進行反映。2007年新會計準則變化:應交稅金,其他應交款科目取消,換成"應交稅費"。

計提增值稅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交稅金---------應繳增值稅(銷項減進項差額)
一般是月末計算,下月初申報繳納。
月末計算時
借: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繳稅費--未交增值稅
下月初繳納時
借:應繳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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