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增值稅專用繳款如何申請退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中,出口貨物勞務的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按出口貨物勞務的出口發票(外銷發票)、其他普通發票或購進出口貨物勞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確定。
因此,上述公司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可作為外貿企業出口退(免)稅的憑證。

出口退稅流程是什么?
1.辦理出口貨物退稅認定:出口企業在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后30日內、或者未取得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代理出口在發生首筆出口業務之日起30日內,必須到所在地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手續,納入出口退稅管理。
2.購買出口企業在退稅:申報時必須使用國稅局出口退稅申報軟件。
3.確認出口銷售收入:出口企業應在貨物實際報關出口,取得提單并向銀行辦妥交單手續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生產企業應同時在當期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上反映免抵退出口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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