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稅率的繳納怎么應用?
根據新的《關稅條例》規定,我國進口關稅的法定稅率包括最惠國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和普通稅率。
1)最惠國稅率
最惠國稅率適用原產于與我國共同適用最惠國待遇條款的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或地區的進口貨物;或原產于與我國簽定有相互給予最惠國待遇條款的雙邊貿易協定的國家或地區的進口貨物;以及原產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進口貨物。
(2)協定稅率
協定稅率適用原產于與我國訂有含關稅優惠條款的區域性貿易協定的有關締約方的進口貨物。協定稅率。
(3)特惠稅率
特惠稅率適用原產于與我國簽定有特殊優惠關稅協定的國家或地區的進口貨物。2013年之前,我國對原產于孟加拉國的18個稅目的進口商品實行曼谷協定特稅率。
(4)普通稅率
普通稅率適用原產于上述國家或地區以外的國家和地區的進口貨物;或者原產地不明的國家或者地區的進口貨物。

海關稅率的適用:
新的《關稅條例》規定,暫定稅率優先于最惠國稅率實施;按協定稅率、特惠稅率進口暫定稅率商品時,取低計征關稅;按國家優惠政策進口暫定最惠國稅率商品時,按優惠政策計算確定的稅率與暫定最惠國稅率兩者取低計征關稅,但不得在暫定最惠國稅率基礎上再進行減免。按照普通稅率征稅的進口貨物不適用進口關稅暫定稅率。
相信大家看完已經了解了海關稅率的繳納怎么應用,更多相關資訊內容盡在會計學堂,快來圍觀吧,關注會計學堂即可免費獲取更多學習內容。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