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計提與發放分錄怎么寫?
假設個人所得稅100,社保200,實發工資1000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在建工程、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等科目)---工資 13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1000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 200
應交稅費---應繳個人所得稅 100
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1000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1000
繳納社保
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在建工程、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等科目)---社保公司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 200
貸:銀行存款
繳納個人所得稅
借: 應交稅費---應繳個人所得稅 100
貸:銀行存款 100

應付職工薪酬的借貸:
應付職工薪酬的貸方余額表示已計入成本費用的,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
一個簡單的方法,你可以從字面上理解一下這個科目的意思“應付職工薪酬”,就是應該付給職工還沒付的,就是企業還欠職工的。那么,企業發工資的時候,就表明把還欠職工的發給職工,以后就不欠了,所以,負債減少了唄,負債減少在借方。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詳細解答了工資計提與發放分錄怎么寫,相信大家看完已經有所了解,如果對此還有其他的疑問,可以直接在窗口與經驗豐富的會計學堂老會計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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