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貨物向報關地申報納稅怎么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08年第538號)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進口貨物,應當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1. 進口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率
2. 進口增值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額+消費稅額)×增值稅率。
3. 進口消費稅:
從價消費稅額= (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消費稅率。
從量消費說額= 應稅消費品數量×消費稅單位稅額。
(完稅價格計算到元為止,元以下四舍五人。稅費額計算到分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稅、費額的起征點均在人民幣10元。人民幣10元以下的免征。)

根據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進口貨物申報納稅的地點為( )。
A.收貨人取得進口貨物地
B.收貨人機構所在地
C.進口貨物銷售地
D.進口貨物報關地
初級會計
【答案】D
【解析】
進口貨物應納的增值稅,應當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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