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年報申報有誤是否需要重新更正
答:當然需要修改,關于修改的以下事項:
一、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錯誤,應在匯算清繳期內重新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79號)第十條
納稅人在匯算清繳期內發現當年企業所得稅申報有誤的,可在匯算清繳期內重新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
二、修改以前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須知:
納稅人經自查發現以前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有誤,需要修改申報時,需持下列資料到稅務征收大廳辦理相關手續:
(1)以前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主表及全部附表的復印件(一份);
(2)修改后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主表及全部附表的原件(兩份);
(3)修改納稅申報的情況說明。

哪些企業要做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在納稅年度內從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經營),或在納稅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無論是否在減稅、免稅期間,也無論盈利或虧損,均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及《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注:實行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不進行匯算清繳。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是指納稅人按照由稅務機關依法核定的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征稅方式。
如果納稅人不能正確核算(查實)收入總額,不能正確核算(查實)成本費用總額,也不能通過合理方法計算和推定納稅人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總額,就應當實行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年報申報有誤是否需要重新更正?當然我們也要填寫修改情況說明,情況說明的內容包括:修改申報的年度、修改申報的原因、修改申報主表及附表的具體行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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