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經費計提比例與賬務處理詳解
答:《工會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經費”,本條同時規定“企業、事業單位撥繳的經費在稅前列支”。
企業應當及時按規定比例計提工會經費,劃撥工會賬戶。至于多計提工會經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超過職工工資總額2%部分的工會經費是不予稅前扣除的。如果企業想支持工會開展活動,可以通過行政補助方式向工會劃撥費用。
至于工會經費計提的賬務處理,基本是這樣的: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

1、如果企業工會組織單獨建立了工會經費核算賬戶,那么,返還的工會經費應直接進入工會組織的賬戶,作為工會組織收入進行核算。
2、如果企業工會組織沒有單獨建立工會經費核算賬戶,那么,返還的工會經費應當進入企業財務部門的賬戶進行核算。收到返還工會經費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科目。
3、工會組織支付活動經費時,借記“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現金)科目。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對于工會經費計提比例相信您應該清楚了。主要是在于其賬務處理,假如您獲取更多的會計干貨,現在訂購我們的課程還會有意想不到的驚喜哦。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