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字信息表不撤銷可以重開嗎
可以撤銷.
使用升級版稅控器的納稅人如果申請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有誤,應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填錯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未上傳的,可直接在開票系統中作廢,無需到大廳處理;
填錯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已上傳成功的,應憑紙質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加蓋公章)、情況說明(加蓋公章)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到辦稅服務廳辦理撤銷.
具體的辦理流程還需要與稅局專管員溝通.
紅字發票信息表已撤銷是不是就是已作廢?
納稅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填開錯誤且尚未使用的,可到國稅局申請作廢《信息表》.根據《全國稅務機關征管規范》中關于憑證管理的規范要求,納稅人申請作廢《信息表》,需要持稅務登記證件、已開具《信息表》全部聯次,并填寫《作廢紅字發票信息表申請表》.

紅字信息表相關問答
問:什么情況下申請紅字發票信息表?
答:只有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且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部分退回及銷售折讓,才可開具紅字發票.
目前普通發票、電子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無須開具紅字信息表,在開票系統中可直接開具紅字發票,只有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開具紅字信息表.
成品油紅字發票由單獨的模塊進行填開,今天只講解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紅字信息表的填開內容.
問:如何開具紅字信息表?
答:操作步驟如下:
【第一步】點擊"發票管理/紅字發票管理/增值稅發票紅字信息表填開"菜單,彈出紅字發票信息表信息選擇界面.
第二步】在紅字發票信息表信息選擇界面中,提供兩種申請方式:購買方申請和銷售方申請,具體情況視納稅人需要而定.
1、購買方申請
由購買方申請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根據對應藍字專用發票抵扣增值稅銷項稅額情況,分已抵扣和未抵扣兩種方式:
(一)當選擇已抵扣時,只要選擇發票種類后,不需要填寫對應藍字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點"下一步"進入填開界面.
(二)當選擇未抵扣時,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對應的具體未抵扣原因后,選擇發票種類,并填寫對應藍字發票代碼和號碼,點"下一步"進入填開界面.
2、銷售方申請
由銷售方申請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理由后,選擇發票種類,并填寫對應藍字發票代碼和號碼,點"確定"按鈕后,如果數據庫中有對應藍字發票.
第三步】對于購買方申請,購方信息自動帶出不可修改,其他項需要手工填寫.對于銷售方申請但數據庫中無對應藍字發票信息的,銷方信息自動帶出不可修改,需手工填寫其它各項信息.對于銷售方申請且數據庫中有對應藍字發票信息的,系統會自動填寫信息表信息.
【第四步】已經填寫完成的紅字信息表,納稅人可以通過兩種方式申請審核處理:
一種是通過打印、導出方式,到稅務機關進行辦理;
另一種方式,可以直接使用"上傳"按鈕,聯網進行上傳,稅務機關進行自動或手動審核,上傳提示"審核成功"之后,可以直接在"增值稅專票紅字信息表審核下載"中下載審核通過的信息表開具紅字發票.
問:專票已申報抵扣,如何處理?
答: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簡稱《信息表》),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對應的藍字發票信息,暫依《信息表》所列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問:專票未申報抵扣但無法退回,如何處理?
答: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未用于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由購買方填開《紅字發票信息表》,填開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問:尚未交付/專票全部退回,如何處理?
答:銷售方開具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于申報抵扣并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的,銷售方可在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信息表》.填開時應填寫對應藍字發票信息.
問:專用發票負數發票應與《紅字發票信息表》一一對應?
答:一張紅字專用發票信息表,不可分兩張及兩張以上開具負數發票.
紅字信息表不撤銷可以重開嗎的問題會計學堂小編就講完了,如果開錯的紅字信息表未上傳,可直接在開票系統中作廢.但如果上傳成功,客戶端不能自行修改或撤銷,如果還想要了解更多相關信息,可以繼續關注網站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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