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融資租賃合同不能按財產租賃合同交納印花稅,應按借款合同交納印花稅。依據《國家稅務局關于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88]國稅地字第030號)第四條規定:銀行及其金融機構經營的融資租賃業務,是一種以融物方式達到融資目的的業務,實際上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
什么是融資租賃?
一、 概念解釋
典型的融資租賃是涉及三方關系的,內容包括了租賃和融資兩個方面。
業務類型主要分為:直租和售后回租
1、 直租
傳統的直租業務涉及三方當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出賣人
打個比方:
你需要一臺叼炸天的洗衣機。有家商店正出售這種洗衣機,但你發現你不夠錢一次性去買那臺洗衣機。這時你看到我很有錢,于是你跟我簽融資租賃合同,讓我買下來那臺洗衣機,然后再租給你。你只需要分期給我租金,就可以一直使用那臺洗衣機了。當我們的租賃期滿之后,事先有約定好的話,一般你只要按這個用過的洗衣機的殘值給錢,就能得到這臺洗衣機的所有權。如果沒有約定,那這臺洗衣機就歸我。
這就是融資租賃里典型的直租業務。
在上面這個例子中,商店是出賣人,我是出租人,你是承租人,涉及就是這三方的關系。(現實的業務情況關系可能更復雜,一般還涉及到資金方、擔保方等的介入)
再來看《合同法》的定義,就很好理解了(商務部、銀監會的定義與此類似):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2、 售后回租
售后回租中,出賣人和承租人為同一人。
繼續打比方:
你需要錢花。你發現你擁有一臺叼炸天的洗衣機。我仍然是那個很有錢的人。于是你把洗衣機賣給我,我給你一大筆錢,然后你和我簽融資租賃合同,我再把洗衣機租回給你。洗衣機你繼續留著用,但是要分期付租金給我(以上的賣和租并沒有先后順序,實物也并沒有實質轉移)。租賃期到了之后,洗衣機我再賣回給你或者我收過來。
可以看到這和前面的直租模式大部分內容都是一樣的,主要不同在于,在這個例子中,沒有了商店作為出賣人,而是變成了你既是出賣人又是承租人,我還是出租人。涉及的三方關系,其中的兩方合為了一方。
來看銀監會的定義:
“本辦法所稱售后回租業務,是指承租人將自有物件出賣給出租人,同時與出租人簽訂融資租賃合同,再將該物件從出租人處租回的融資租賃形式。售后回租業務是承租人和供貨人為同一人的融資租賃方式。”——《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令
2014年第3號
(根據會計準則,售后回租除了可能被認定為融資租賃,還可能被認定為經營租賃,后面講。)
另外再多說兩句,其實售后回租才是目前國內融資租賃業務的主流,根據商務部《2015年中國融資租賃業發展報告》:“2014年,我國融資租賃企業新增融資額5374.1億元,直接租賃融資額占比22.4%,售后回租融資額占比61.7%,其他租賃方式占比15.9%。”我理解為目前國內企業的玩法主要還是把融資租賃業務當成單純的以租賃資產為擔保物的一種融資方式,類似于抵押貸款。
其他的模式比如聯合租賃、委托租賃、轉租賃、杠桿租賃、項目租賃、風險租賃、結構式參與租賃、混合性租賃等就不說了,基本的還是上面兩點,其他的只是多了些混合和變化罷了。
融資租賃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融資租賃實際是分期蟲害的固定資金借款,這個是要按照借款合同來繳納印花稅的,除了印花或雖之外,其他的稅費疑問,歡迎點擊窗口咨詢在線老師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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