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固定資產折舊是否調減納稅?
答:無需作納稅調減。《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規定,企業依據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并實際在財務會計處理上已確認的支出,凡沒有超過企業所得稅法和有關稅收法規規定稅前扣除范圍和標準的,可按企業實際會計處理確認的支出予以稅前扣除,將不再進行納稅調整。據此,企業購置的固定資產會計折舊年限高于稅法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每年確認的支出金額沒有超過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稅前扣除標準,可按照會計規定計算折舊并稅前扣除,無需作納稅調減。

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注意問題?
答:1.注意計提折舊的范圍,按現行企業會計準則規定,除以下情況外,企業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a.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b.按照規定單獨計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c.處于更新改造過程中的固定資產。未使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工具器具、季節性停用也要計提折舊。
2.注意再計提固定資產這就是應考慮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3.注意折舊期間跨年度時年折舊額的確定。
“企業的固定資產折舊是否調減納稅?”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了。如有不明白的,可及時聯系老師,資深老會計為大家在線答疑解惑,會計學堂,是大家堅實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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