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貨物關稅的計稅依據
答:進口關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率,進口增值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增值稅率,其中關稅完稅價格=(離岸價+運費)/(1-保險費率)
在計算關稅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進口稅款繳納形式為人民幣。進口貨物以外幣計價成交的,由海關按照簽發稅款繳納證之日國家外匯管理部門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的買賣中間價折合人民幣計征。人民幣外匯牌價表未列入的外幣,按國家外匯管理部門確定的匯率折合人民幣。
2.完稅價格金額計算到元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完稅稅額計算到分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
3.一票貨物的關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下的免稅。進口貨物的成交價格,因有不同的成交條件而有不同的價格形式,常用的價格條款,有FOB、CFR、CIF三種。現根據三種常用的價格條款分別舉例介紹進口稅款的計算。

舉例說明進口貨物關稅計算
答:某公司進口一批貨物,價格條件為FOB洛杉磯US$10000,已知運費為100美元,保險費率為 0.3%,進口關稅稅率為10%,增值稅稅率為17%,海關填發稅款繳納證當日人民幣對美元的買賣中間價為100美元一820元人民幣。
則:進口關稅=(10000+100)/(1-0.3%)×10%×8.2=8306.9元,進口增值稅=[(1000+100)/(1-0.3%)×8.2+8306.9]×17%=15533.92元。
總之,關于上述“進口貨物關稅的計稅依據”的問題,會計學堂小編就暫時為大家解答到這里了,不知道大家了解的怎么樣了呢?如果大家在學習上或者工作上還有其他什么不懂的,歡迎大家在線咨詢我們的小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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