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地產企業集資建房交什么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呼和浩特市鐵路局向職工銷售住房征免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34號)納稅人自建住房銷售給本單位職工,屬于銷售不動產行為,應照章征收營業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房地產市場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字[1999]210號)文件規定:為了支持住房制度的改革,對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按房改成本價、標準價出售住房的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凡已經參加過房改或實行住房分配貸幣化,職工已享受過房改政策的單位,房改規劃未經房改部門批準的,均不得享受集資建房的優惠政策。
綜合以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集資建房”屬于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均應按照“銷售不動產”稅目征收營業稅。
即“集資建房”房屋建成后,凡單位為集資者辦理房屋產權手續,集資者擁有全部產權或有限產權的,應按“銷售不動產”稅目征收營業稅;凡單位不與集資者辦理產權轉移手續,但集資者具有永久使用權的,視同銷售不動產征收營業稅。
而對于符合當地住房制度改革規定的,按房改成本價、標準價出售給本單位職工的集資建房,經地稅機關審核啟暫免征收營業稅。
如果單位以低于建造成本價格福利分房,那么職工所獲得的差價部分要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單位低價向職工售房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7]13號)文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單位福利房和單位集資建房有什么區別?
1、含義不同:
所謂福利房,亦稱優惠房或房改房,是指職工單位將公房以工資性貨幣分配方式出售給職工,職工以標準價或成本價購買,從而對購買的房屋享有部分產權或全部產權的住房。
集資房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承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進行住房建設的一種房屋。
2、要求不同:
單位集資房,職工個人可按房價全額或部分出資,政府及相關部門用地、信貸、建材供應、稅費等方面給予部分減免。集資所建住房的權屬,按出資比例確定。個人按房價全額出資的,擁有全部產權,個人部分出資的,擁有部分產權。
福利房是單位給補貼的房產,但往往房產證在單位,5-10年才會拿到房主手里。
非地產企業集資建房交什么稅?根據上文解答,納稅人自建住房銷售給本單位職工,屬于銷售不動產行為,應照章征收營業稅。好了,本篇文章介紹完了,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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