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開企業營改增后如何納增值稅
針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營改增前后,主要有以下幾種需注意繳納增值稅: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附件2)規定:
1)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稅。
2)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按照5%的征收率計稅。
3)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所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在收到預收款時按照3%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4)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房地產老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按照3%的預征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5)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其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房地產老項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受讓土地時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土地價款后的余額 為銷售額。
因此,對于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的房地產開發商,將可以把從政府采購的土地成本可以從銷售額中扣除,保證房地產企業只就業務中增值的部分繳納增值稅。但是該規定僅適用于房地產公司適用11%增值稅率的時候,并不適用于5%增值稅率。所以,對于銷售額適用什么稅率對企業有利,提前進行測算是非常有必要的。
以上房地產老項目 ,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產項目。

營改增后,房開企業,土地成本是否可以從銷售額中扣除?
答: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二)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其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房地產老項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受讓方地時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土地價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同時需要提醒納稅人注意:
1)扣除政策僅適用于房產企業按照11%的增值稅率繳納增值稅的情形;
2)必須是向政府部門支付的,非政府支付的土地價款不可以扣除;
3)向政府支付的土地款,應取得有效憑證,即以省級以上(含省級)財政部門監(印)制的財政票據為合法有效憑證;
4)可扣除的只有土地價款。
房開企業營改增后如何納增值稅,文中給出了詳細的解答,關于營改增后房開企業,土地成本是否可以從銷售額中扣除,文中也給大家整理出來了,想要獲取更多財務知識,歡迎大家持續關注會計學堂官網更新。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