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方跨年紅沖發票會計分錄
答:1、紅字發票
借:應收賬款 退票的不含稅數負數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退票的不含稅數負數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負數
2、沖回12月份結轉成本
借:庫存商品 根據14年12月當時的結轉成本(同時增加數量)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根據14年12月當時的結轉成本
3、結轉未分配利潤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余額)
跨年紅沖發票的賬務處理
先做一筆相同沖減掉之前的,然后做一筆當下開的正確的發票金額就可以了

發票跨年,可以多次開具紅字發票嗎
(一)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詳見附件),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未用于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購買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銷售方開具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于申報抵扣并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的,銷售方可在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信息表》。銷售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二)主管稅務機關通過網絡接收納稅人上傳的《信息表》,系統自動校驗通過后,生成帶有“紅字發票信息表編號”的《信息表》,并將信息同步至納稅人端系統中。
(三)銷售方憑稅務機關系統校驗通過的《信息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新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應與《信息表》一一對應。
(四)納稅人也可憑《信息表》電子信息或紙質資料到稅務機關對《信息表》內容進行系統校驗。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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