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出差借款會計分錄
由于個人出差前,實際上該辦的事情沒有產生,費用也沒有產生,因此出差前公司支付給個人的這部分資金只能做借款處理,其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待到出差回來時,費用實際產生,報銷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
貸: 其他應收款
多余的資金退回來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不足部分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新個稅差旅費扣除標準
截止2019年3月差旅費個人所得稅稅前如何扣除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相關規定,下列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1)獨生子女補貼;
(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
(3)托兒補助費;
(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目前關于差旅費的報銷規定很多地方參照《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行[2006]313號),在該文件中有如下規定:
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在規定標準內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實行定額包干。也有些地方的稅務局是明確需參照當地的行政事業單位出差標準,在標準范圍內的都可不計入個人所得稅納稅收入中,但貴企業需要與當地稅務機關溝通。
根據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和有關政策規定,單位以現金方式給出差人員發放交通費、餐費補貼應征收個人所得稅,但如果單位是根據國家有關標準,憑出差人員實際發生的交通費、餐費發票作為公司費用予以報銷,可以不作為個人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由此可見企業存在以補貼形式而發放工資性質的支出,而對出差人員給予每天的誤餐補貼費用,沒有發票同樣可以不計征個稅,這種性質的費用實質是是限額包干費用,符合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同時不屬于個人所得,屬于企業的正常費用,可以不征收個稅的
關于上述問題:個人出差借款會計分錄,出差前借款實際費用沒用產生,相當于是要規還的,故而其走的科目應該為其他應收款,出差回來報銷時,將其他應收款沖銷就可以了。希望能幫助到你,如有其它問題,歡迎在線咨詢,我們會盡快回復你。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