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成品盤點差異要不要做進項轉出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 條例第十條第(二)項所稱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企業對于存貨盤虧中,屬于實施細則所規定的“非常損失”范圍的,應當進行進項轉出,不屬于“非常損失”范圍的,則不應轉出

存貨盤點差異率的范圍?
答:生產制造的,一般是按5%的允許差異率來計算。
存貨的差異率=(月初結存存貨的成本差異+本月結存存貨的成本差異)/(月初結存的計劃成本+本月收入存貨的計劃成本)*100%
存貨的成本差異=實際成本-計劃成本
企業進行存貨清查盤點編制,“存貨盤存報告單”或“存貨盤點表”,作為存貨清查的原始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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