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能相互抵消和不能的原因各是什么?
答:(一)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相互抵消的條件
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應當在資產負債表內分別列示,不得相互抵消。但是,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以相互抵消后的凈額在資產負債表內列示:
1.企業具有抵消已確認金額的法定權利,且該種法定權利現在是可執行的;
2.企業計劃以凈額結算,或同時變現該金融資產和清償該金融負債。
不滿足終止確認條件的金融資產轉移,轉出方不得將已轉移的金融資產和相關負債進行抵消。
(二)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不能相互抵消的主要情形
(1)將幾項金融工具組合在一起模仿成某項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例如將浮動利率長期債券與收取浮動利息、支付固定利息的互換組合在一起,模仿或“合成”為一項固定利率長期債券。這種組合內的各單項金融工具形成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不能相互抵消。
(2)作為某金融負債擔保物的金融資產,不能與被擔保的金融負債抵消。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分錄怎么處理?
1、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成本),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對于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息,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2、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息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3、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公允價值低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4、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成本,貸記本科目(成本),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同時,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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