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置換的稅務處理怎么做
在企業所得稅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政策性搬遷所得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0號)第十三條規定:"企業搬遷中被征用的土地,采取土地置換的,換入土地的計稅成本按被征用土地的凈值,以及該換入土地投入使用前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為該換入土地的計稅成本,在該換入土地投入使用后,按《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年限攤銷。"
因為政府置換土地行為與企業政策性搬遷都屬于政府行為,所以,土地置換也應當比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0號執行,即土地置換不確認處置損益,土地成本應當以原賬面價值為計稅基礎計入開發成本。

置換土地的會計處理
案 例
甲公司南廠有一塊土地與A中學接壤,A中學有一塊土地與甲公司接壤。現經土地局行政協調,兩家置換土地。兩家原有土地是政府行政劃撥土地。甲公司南廠原地上辦公樓及建筑物賬面價值100萬元(原值150萬元、累計折舊50萬元),經評估價值為400萬元;A中學原地上房屋建筑物,經評估價值為192萬元。置換地價通過土地局結算,即:甲公司先將置換的A中學土地價款192萬元上交財政賬戶,A中學也先將置換的甲公司土地價款400多萬元上交財政賬戶。然后,市財政再將甲公司原地上辦公樓及建筑物價款400多萬元用為補償返還給甲公司,將A中學原地上建筑物價款192萬元作為補償返還給A中學。甲公司會計詢問:甲公司與A中學置換土地,涉及交啥稅?甲公司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和稅務處理?
一、置換回土地時:
會計處理:
根據土地局開具的收款收據和支付款憑證作分錄: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原A中學一塊地)192萬元
貸:銀行存款 192萬元
二、歸還國家土地時:
會計處理:
根據市政府下達的收回土地文件和收款憑證作會計分錄:
1、地上房屋建筑物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南廠辦公樓及建筑物 100萬元
累計折舊 50萬元
貸:固定資產——南廠辦公樓及建筑物 150萬元
2、收回地上房屋建筑物補償價款:
借:銀行存款 400萬元
貸:固定資產清理——南廠辦公樓及建筑物 400萬元
借:固定資產清理——南廠辦公樓及建筑物300萬元
貸:營業外收入——固定資產清理收入300萬元
本文介紹的土地置換的稅務處理怎么做的內容如上,要是看過了上面內容自己還是有不懂的地方,自己的會計能力又不是很高,不足以應對日常工作的時候,會計學堂有許多提升會計能力的課程可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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