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成本都有哪幾個項目?
答:1、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國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將一定年限內的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給土地使用者。
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出讓金的估算可參照政府前期出讓的類似地塊的出讓金數額并進行時間、地段、用途、臨街狀況、建筑容積率、土地出讓年限、周圍環境狀況及土地現狀等因素的修正得到;
也可依據所在城市人民政府頒布的城市基準地價或平均標定地價,根據項目所在地段等級、用途、容積率、使用年限等因素修正得到。
2、土地征收及拆遷安置補償費。
(1)土地征收費。國家建設征收農村土地發生的費用主要有土地補償費、勞動力安置補助費、水利設施維修分攤、青苗補償費、耕地占用稅、耕地墾復基金、征地管理費等。農村土地征收費的估算可參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進行。
(2)房屋征收安置補償費。在城鎮地區,國家和地方政府可以依據法定程序,將國有儲備土地或已由企、事業單位或個人使用的土地出讓給房地產開發項目或其他建設項目使用。
因出讓土地使原用地單位或個人造成經濟損失,新用地單位應按規定給以補償。它實際上包括兩部分費用,即房屋征收安置費和征收補償費。
3、前期工程費。前期工程費主要包括:
(1)項目的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所需費用。一般可以按項目總投資額的一定百分比估算。通常規劃及設計費為建安工程費的3%左右,水文地質勘探費可根據所需工作量結合有關收費標準估算。
(2)“三通一平”等土地開發費用。主要包括地上原有建筑物、構筑物拆除費用、場地平整費和通水、通電、通路的費用等。這些費用可以根據實際工作量,參照有關計費標準估算。

房地產會計主營業務成本和開發成本有什么區別?
1、開發成本,屬于成本類科目,相當于工業的生產成本,歸集房地產建設期間的相關支出。月底可以有余額;
2、主營業務成本,屬于損益類科目,是結轉已銷售房產(開發產品)的成本,月末應無余額。
3、主營業務成本是指公司生產和銷售與主營業務有關的產品或服務所必須投入的直接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人工成本(工資)和固定資產折舊等。“主營業務成本”
用于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或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而發生的實際成本。
“主營業務成本”賬戶下應按照主營業務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期末,應將本賬戶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結轉后本賬戶應無余額。
4、開發成本是指構成房地產商品售出條件的全部投入及包括分攤的配套設施費、環境綠化費和外管網等全部費用。
經過小編的詳細的介紹以后,房地產開發成本都有哪幾個項目?希望你們在處理這個問題的時候,可以找會計學堂的答疑老師一起互動討論,可以避免在企業中那些不必要犯下的錯誤。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