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蓋章不清晰怎么辦?
答:
發票章看不清,可以辨認就沒關系,如果無法辨認,金額比較小,公司財務一般是會給你報銷的, 主要看財務。只要票是真的就可以認證過去的。
您也可以加蓋章,要記住的是,不能在原不清楚的章上加蓋,要另選位置,最好是空白處,加蓋印章。
增值稅納稅申報所需的資料?
答:
(一)增值稅納稅申報必報資料
納稅人在納稅申報期內,應及時將全部必報資料的電子數據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并在主管稅務機關按照稅法規定確定的期限內(具體時間由各省級國家稅務局確定),將本辦法第三條、第一款要求報送的紙介的必報資料(具體份數由省一級國家稅務局確定)報送主管稅務機關,稅務機關簽收后,一份退還納稅人,其余留存。
(二)增值稅納稅申報備查資料
納稅人在月度終了后,應將備查資料認真整理并裝訂成冊。
1.屬于整本開具的手工版增值稅專用發票及普通發票的存根聯,按原順序裝訂;開具的電腦版增值稅專用發票,包括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存根聯,應按開票順序號碼每25份裝訂一冊,不足25份的按實際開具份數裝訂。
2.對屬于扣稅憑證的單證,根據取得的時間順序,按單證種類每25份裝訂一冊,不足25份的按實際份數裝訂。
3.裝訂時,必須使用稅務機關統一規定的《征稅/扣稅單證匯總簿封面》(以下簡稱"《封面》"),并按規定填寫封面內容,由辦稅人員和財務人員審核簽章。啟用《封面》后,納稅人可不再填寫原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封面內容。
4.納稅人當月未使用完的手工版增值稅專用發票,暫不加裝《封面》,兩個月仍未使用完的,應在主管稅務機關對其剩余部分剪角作廢的當月加裝《封面》。
納稅人開具的普通發票及收購憑證在其整本使用完畢的當月,加裝《封面》。
5.《封面》的內容包括納稅人單位名稱、本冊單證份數、金額、稅額、此種單證總冊數及本冊單證編號、稅款所屬時間等,具體格式由各省一級國家稅務局制定。
6. 裝訂要求:按月份單證類別裝訂成冊,屬整本開具的應按原順序裝訂,不得拆本裝訂;其他不屬于本裝訂的,每冊按25份裝訂,如不足25份,可按實際份數裝訂。發票存根聯裝訂,按發票順序25份裝訂。
以上就是有關發票蓋章不清晰怎么辦哦,發票是會計生涯不可缺少的東西,希望大家作為財務人員都能認真對待,如果有不理解的,歡迎小窗咨詢會計學堂的答疑老師,老師隨時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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