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運費發票都能抵扣7%進項稅嗎
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單位,在運輸增值稅應稅物資中,取得專門的運費發票,才可以抵扣7%的進項稅。
這個政策在2013年8月1日就已經廢止了。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增值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5]192號)第一條第(一)款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外購和銷售貨物所支付的運輸費用,準予抵扣的運費結算單據(普通發票),是指國營鐵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運輸單位開具的貨票,以及從事貨物運輸的非國有運輸單位開具的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的貨票。
《關于使用新版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67號)第一條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公路、內河貨物運輸勞務的單位和個人,在結算運輸勞務費用、收取運費時,必須開具《貨運發票》。
《貨運發票》按使用對象不同分為《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以下簡稱自開發票)和《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代開)》(以下簡稱代開發票)兩種。

進項稅轉出怎么做會計分錄?
稅務局要求做的進項稅轉出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是因為不允許抵的原因,要將原做的會計分錄“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沖銷,轉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中。
進項稅的抵扣問題一直都是會計里面的重點難點問題。所有的運費發票都能抵扣7%進項稅嗎?大家都掌握了哪些內容,可以到會計學堂與我們的老師們一起討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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