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權怎么交個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61號)規定,為了配合企業改制,促進股票市場的穩健發展,經報國務院批準,從1997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繼續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上述規定,目前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關于個人轉讓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票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37號文件規定,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對個人轉讓新三板掛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本通知所稱非原始股是指個人在新三板掛牌公司掛牌后取得的股票,以及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轉股。
根據財稅[2009]167號文件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紅利所得個稅規定
根據財稅[2015]101號文,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權怎么交個稅?目前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并且對個人轉讓新三板掛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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