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分紅是否補繳所得稅
答:2008年1月1日以后,根據新的企業所得稅法條例中已經明確對于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而不再對比投資方與被投資方稅率差異。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四)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因權益性投資從被投資方取得的收入。
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第四條規定,2008年1月1日以后,居民企業之間分配屬于2007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累積未分配利潤而形成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均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及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第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理。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如果2008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屬于以前年度的分紅也可作免稅收入處理,不需要按稅率差補稅。

股東分紅如何繳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一般來說企業的稅后利潤應當分配給股東。而股東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也應該征收個人所得稅。
股東分紅繳稅計算方法:
1、個人股東按照應得紅利的20%繳納個人所得稅。
2、從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紅可以減半繳納征稅。
3、外國人取得的紅利無論是否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繳稅。
4、居民企業從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分紅收益為免交稅收。
5、境外非居民企業股東從中國居民企業取得2008年及以后的股息,按1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總結上文的解答,投資分紅是否補繳所得稅?答案是不需要的。以及還有一些不需要繳納股利稅金的情況,大家都可以了解一下。關注會計學堂,了解更多的資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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