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按年度來計算么?
可以按照年度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一般公司年度匯算清繳時從次年的1月份就開始了,一般要求在5月底之前申報完畢。

在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可否稅前計算?
不可以。根據《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第六條規定,企業以前年度發生的資產損失未能在當年稅前扣除的,可以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向稅務機關說明并進行專項申報扣除。其中,屬于實際資產損失,準予追補至該項損失發生年度扣除,其追補確認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五年,但因計劃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遺留的資產損失、企業重組上市過程中因權屬不清出現爭議而未能及時扣除的資產損失、因承擔國家政策性任務而形成的資產損失以及政策定性不明確而形成資產損失等特殊原因形成的資產損失,其追補確認期限經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后可適當延長。屬于法定資產損失,應在申報年度扣除。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可以按年度來計算的,很多企業都是年度匯算清繳的。經過本篇文章的詳細介紹關于問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按年度來計算么?”。相信大家對于這個類型的財務知識都有所了解了。還有其他關于企業的財務問題,可以咨詢我們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如果您有不同的意見,歡迎您與會計學堂的老師一起在線交流。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