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清查如何處理?
財產清查結果如何處理? 財產清查的結果,必須按國家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嚴肅認真地給予處理。財產清查中發現的盤盈、盤虧、毀損和變質或超儲、積壓等問題,應認真核對數字,按規定的程序上報批準后再行處理;對于長期不清或有爭執的債權、債務,也應核準數額上報,待批準后處理。其具體步驟如下:
1.核準數字,查明原因。根據清查情況,編制全部清查結果的"實存賬存對比表"(亦稱"財產盈虧報告單"),對各項差異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明確經濟責任,據實提出處理意見,呈報有關領導和部門批準。對于債權債務在核對過程中出現的爭議問題,應及時組織清理;對于超儲積壓物資應及時提出處理方案。
2.調整賬簿,做到賬實相符。在核準數字,查明原因的基礎上,根據"財產盈虧報告單"編制記賬憑證,并據以登記賬簿,使各項財產物資做到賬實相符。在做好以上調整賬簿工作后,即可將所編制的"財產盈虧報告單"和所撰寫的文字說明,一并報送有關領導和部門批準。
3.經批準,進行賬務處理。當有關領導部門對所呈報的財產清查結果提出處理意見后,應嚴格按批復意見進行賬務處理,編制記賬憑證,登記有關賬簿,并追回由于責任者個人原因造成的損失。
為了反映和監督各單位在財產清查過程中查明的各種財產的盤盈、盤虧和毀損情況,企業應當設置和運?
"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各項待處理財產物資的盤盈凈值,在批準前記入該科目的貸方,批準后結轉已批準處理財產物資的盤盈數登記在該科目的借方,該科目的貸方余額表示尚待批準處理的財產物資的盤盈數;各項待處理財產物資的盤虧及毀損凈值,在批準前記人該科目的借方,批準后結轉已批準處理財產物資的盤虧及毀損數并登記在該科目的貸方,該科目的借方余額表示尚待批準處理的財產物資的盤虧及毀損。為分別反映和監督企業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的盈虧情況,應開設"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和"待處理財產損溢一一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兩個二級明細分類科目進行核算。

財產清查結果和處理步驟
一、財產清查的結果有三種情況:
⒈、實存數大于賬存數,即盤盈;
⒉、實存數小于賬存數,即盤虧;
⒊、實存數等于賬存數,賬實相符。
二、財產清查一般包括三個步驟:
⒈、清查組
財產清查前成立清查組,負責財產清查的組織和管理。其主要職責是,實施清查以前,合理安排清查工作;清查過程中,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清查結束后,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⒉、準備工作
準備工作由清查小組負責安排主要包括:會計部門提供的完整、正確會計記錄,財產管理部門將各種手續辦理齊全、將實物整理整齊,并準備有關的衡量器具及清查所需的登記表。
⒊、進行清查
清查人員按清查組的計劃和要求,進行清查。在清查財產物資時,應有財產物資的保管員在場,并登記盤點表;清查現金,應有出納人員在場,并登記現金盤點報告表;
清查銀行存款,應將銀行存款日記賬和銀行對賬單核對,并記錄“未達賬項登記表”,必要時還可以到銀行查證;清查債權債務,可通過詢證、函證進行核實,并登記“結算款項核對登記表”。
資產清查如何處理?上文介紹了財產清查的三個步驟,以及賬目不符合的時候該怎么處理,首先是要追查哪些不相符,登記做好賬目,上交主管審查,經過批準在進行財務處理,更多財務疑問,歡迎點擊窗口咨詢在線老師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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